陕师院人函〔2024〕8号
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,严肃工作纪律,严格考勤制度,确保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有力有序推进,结合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方案》(陕师院党〔2024〕26号)文件精神,即日起对工作纪律重申要求如下,请严格遵照执行:一、严肃工作纪律。全校党政管理人员、教学辅助人员、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禁迟到早退,不得无故脱岗、串岗、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专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遵守教学规范,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,也不得擅自调课、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。二、严格考勤管理制度。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考勤员负责日常考勤统计,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将本部门考勤表报送人事处,人事处经复核统计后在校园网予以通报。在考勤过程中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,
坚决杜绝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无视学校工作纪律,不按规定或超权限批假、瞒报、漏报和弄虚作假的行为。三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教职工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在岗工作或因公外出的,须按照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》(陕师院〔2013〕2号)、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办法(试行)》(陕师院党〔2021〕103号)文件要求执行审批制度,并按规定程序报批;请假未经批准的,一律不得擅自外出。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,遵守学校有关规定,严格要求,严格自律,努力营造作风优良、纪律严明的工作环境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率先垂范,严以律己,以上率下,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、监督责任。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,认真落实各项要求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引导,牢固树立抓作风建设是本职、不抓是失职、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,既要管好事,又要管好人,严字当头,守土有责,将严明工作纪律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。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不定期地开展工作纪律检查,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的,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人事处
2024年4月10日